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职责 1
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7
依法履行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8
依法设置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9
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 1
重伤、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火灾发生率为 0; 2
重大设备事故为 0; 3
轻伤事故每年控制在2 起以内(含2 起); 4
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100%; 5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6
确保年度安全投入足额保障
(2)安全教育目标 1
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2
“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3
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3)职业健康目标 1
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100%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 月 30 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四、说明 主要负责人单独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