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标准不同,危险有害类别不同
通常主要有如下三个分法: 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共 20 类 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共 6 类 3 《关于修订颁发的通知》(卫防字[1987]第 60 号)共 7 类 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力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向特点
根据我国有关劳动保**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伤害程度分类 指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对受伤害者造成损伤以致劳动能人丧失的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亡(含 1 个工作日),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 105 个工作日以上(含 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6000 日; (3)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 6000 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此种分类是按伤亡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多少来衡量的,而损失工作日是指受伤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简称失能)的工作日
各种伤害情况的损失工作日数,可按标按(GB5441-86 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指发生事故后,按照职上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 至2 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 至9 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 人以上(含lo 人)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 国标GB6441 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 类
这一分类方法同50 年代制定的分类标准相比有所改进
具体分类如下,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