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事务管理办法地方事务管理地方事务管理办法二零一五年六月地方事务管理办法地方事务管理目录1
地方事务管理暂行办法1…16页2
地协员岗位责任制第17页3
外部事物协调补偿处理流程第18页4
征租地补偿工作流程5
临时征租地申请表6
征租地补偿明细表7
征租地台账8
外部赔偿台账9
地方事务月报表第19页第20页第21页第22页第23页第24页地方事务管理办法地方事务管理地方事务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深化项目工作管理,落实项目工作的各项要求,使公司各在建项目地方事务工作实现规范、及时、经济合理,为在建项目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从而完成公司所确定的各项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所属的全部工程项目;二、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的涉及到各种补偿、赔偿事件的所有事务
第三条地方事务工作对象外部事务对象包括业主、工程所在地各级党政机关及办事机构、企事业单位、当地居民等所有与施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内部协调对象包括项目领导班子和项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1页共16页第四条地方事务的管理机构一、公司工程部
公司工程部负责各项目地方事务的监督、协助,工程部设地方工作专管员,负责公司各项目的突发事件的工作协调、一般地方事务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审核,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地方事务的最终审批确定
二、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协人员负责本项目地方事务的具体工作,项目经理领导本项目地方事务协调工作,并直接参与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组织
第五条与业主的协调1、全面掌握业主制定的地方事务相关文件精神和执行标准,熟悉并掌握业主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2、积极配合业主进行现场检查、接收业主的监督和指导
认真听取业主对工地方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意见,须要改正的问题,立即改正,并将改正结果反馈给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给业主
3、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履行施工程序,做好现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