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第一类精神药物:利他林、专注达、三唑伦常用第二类精神药物:地西泮、氯硝西泮、阿普唑陯、硝西泮、劳拉西泮〔罗拉〕、恩洛欣〔扎来普隆〕、艾司唑伦、唑吡坦〔思诺思〕、苯巴比妥〔鲁米那〕精神药品〔SpiritDrug〕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以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并依据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贮存。使用应认真管理,严禁滥用。精神药品的类别依据其产生的身体依赖性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划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同麻醉药品管理,不能零售,只能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由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处方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以由具有销售资格的药店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计量销售,处方保存 2 年备查,当然,一般医疗机构也可以处方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1、异戊巴比妥21、氯硝西泮2、布化比妥22、氯拉酸3、去甲麻黄碱〔苯丙醇胺〕23、氯噻西泮4、环已巴比妥24、氯恶唑仑5、氟硝西泮25、地洛西泮6、格鲁米特〔导眠能〕26、地西泮〔安定〕7、喷他佐辛〔镇痛新〕27、艾司唑仑&戊巴比妥28、乙氯维诺9、阿洛巴比妥29、炔已蚁胺10、阿普唑仓30、氯氟卓乙酯11、安非拉酮31、乙非他明12、阿米雷司32、芬坎法明13、巴比妥33、芬普雷司14、苄非他明34、氟地西泮15、溴西泮35、氟西泮16、溴替唑仑36、哈拉西泮17、丁巴比妥37、卤恶唑仑18、卡马西泮38、凯他唑仑19、氯氮卓〔利眠宁〕39、氯普唑仑20、氯巴占41、劳拉西泮40、氯普唑仑63、吡咯戊酮42、氯甲西泮64、伸丁比妥43、马吲哚65、替马西泮44、美达西泮66、四氢西泮45、美芬雷司67、三唑仑46、甲丙氨酯〔眠尔通〕68、乙烯比妥47、美索卡69、氨酚待因48、甲苯巴比妥70、氨酚待因 II 号〔安度芬〕49、甲乙哌酮71、氯芬待因50、咪达唑仑72、丙氧氨酚51、硝甲西泮73、丁丙诺非片〔沙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