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字体大小:大-中-小 waiyingm 发表于 09-02-0510:21 阅读(181)评论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9—08—04 发布 1993—01—01 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质量评价、检验和选型。2 引用标准GB242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GB3836.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GB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GB5274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称量法GB5275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渗透法GB12358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3.1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仪器)用于监测空气中对人体有毒有害气体的仪器(包括检测仪、报警仪、检测报警仪)。3.2 零气不含被测气体或其它干扰气体的清洁空气或氮气3.3 标准混合气(简称标准气)被测气体和零气的混合气,其浓度和不确定度均为已知3.4 标定用标准混合气(简称标定气)用仪器全量程(50—70)%浓度的标准气做为标定气。4 仪器分类表 1 仪器分类表分类方式类型使用方式袖珍式携带式固定式显示方式指针式数字式光柱式工作方式间断式连续式输出方式报警式控制式采样方式泵吸式扩散式5 技术要求5. 1 结构要求5.1.1 防爆型的仪器必须符合 GB3836.1、GB3836.2 和 GB3836.4 的规定要求并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5. 1.2 仪器要坚固耐用,便于操作、维修、标定和校验。5.1.3 仪器与有害气体以及其它腐蚀性物质接触的部分应使用耐腐蚀性材料或经过耐腐蚀处理的材料制作。5.2 功能要求5.2.1 仪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应有明确显示。5.2.2 报警信号应有明显的报警作用。5.2.3 设置多点监测报警的仪器,应保证即使某一点正在报警而其它点出现报警条件时,也应该进行报警,并且能够分别指示报警场所。5.2.4 仪器有较高的抗干扰能力。5.2.5 连续式仪器应有故障报警功能。5.3 性能要求5.3.1 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性能指标指标名称指标示值误差±10%以内(高于容许浓度 3 倍的读数)±20%以内(低于容许浓度 3 倍的读数)重复性±3%以内零点漂移±3%P.S/24h 以内稳定性±5%P.S 以内响应时间扩散式 60s;泵吸式 30s 以内恢复时间扩散式 60s;泵吸式 30s 以内报警点设置误差±2%F.S 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