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工管理部门职责第二章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第五章休息休假制度第六章工资福利第七章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第八章工作及安全规则第九章考核制度第十章奖励与惩罚制度第十一章员工离职制度第十二章附则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如系首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首次就业证明;如系第二次就业,必须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八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公司在招录用工时,有权了解员工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情况,员工也应如实告知;公司有权在必要时调查核实应聘者的相关情况。第九条新进员工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表件:(一)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县级以上医院体格健康检查表;(三)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或初次就业证明;(四)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彩色照片两张;(五)试用期间录用条件签收单;(六)其他必要文件。第十条新进人员经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原则上新近员工应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可确定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但工作业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十一条公司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送部分优秀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招录员工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被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方能生效。劳动合同签定后,公司应当对员工建立档案,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精品文档(一)招录用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及家庭、社会背景介绍、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面试记录、劳动合同文本;(二)职业培训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考核记录、脱产培训服务协议;(三)工作岗位调整及工资调整记录;(四)奖惩记录,包括奖励或者惩处的事实调查记录、奖励或者惩处的决定、员工不服处理的申诉及后续处理记录;(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