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DB34/T766-2007 1 总 则 1。0。1 为了节约能源,改善砌块热工性能,规范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和墙面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防止砌体开裂、空鼓,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与安徽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为墙体材料的非承重保温砌体工程及质量验收。承重砌体可参照执行。 1.0.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2 术语、符号 2。1.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以水泥、石灰、粉煤灰或英砂为基本原料,铝粉作发气剂,经浇筑成型、静停、预养、切割、蒸压养护而成的砌块。当基本原料采用粉煤灰时,称为蒸压煤粉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当基本原料采用石英砂时,称为蒸压石英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本规程皆简称为砌块。 2.1。2 专用砌筑砂浆 由水泥、砂、掺合外加剂制成的用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材料。 2.1。3 专用抹面砂浆 由水泥或石膏、外加剂和砂制成的用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抹面材料。 2。1.4 外墙外表面 建筑物暴露在室外自然环境中的墙体表面. 2.1。5 内墙面 建筑物室内空间的墙体表面. 2.1.6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1.7 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2 符号 2.1。1 材料 PU—发泡型聚氨酯材料 2。2.2 材料性能 A—砌块强度等级; M-专用砌筑和抹面砂浆强度等级 3 材料质量要求 3。0。1 砌块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 的规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3.0。2 进入施工现场的砌块应在出斧存放28 天后砌筑上墙;出厂产品应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施工前,应见证取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0.3 砌块墙体的施工应采用专用砌筑和抹面砂浆,其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现行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890 的要求(见表3。0。3)。施工前,应见证取样检测,并应检验合格. 表3.0.3 砌块墙体砌筑砂浆和抹面砂浆技术性能 项目 砌筑砂浆 抹面砂浆 干密度(kg/m3) ≤1800 水泥砂浆≤1800 石膏砂浆≤1500 分层度(㎜) ≤20 水泥砂浆≤20 凝结时间(h) 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