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炼钢技术经济指标 一、转炉炼钢技术经济指标 (一)转炉钢坯合格率 转炉钢坯合格率是指合格转炉钢坯量占检验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钢坯合格率(%)= 钢坯合格量(吨)/钢坯检验量(吨)×100% 计算说明: (l)转炉钢坯检验量=转炉钢坯合格量十转炉钢(水、锭)废品量钢坯合格量=报告期内转炉钢坯实际检验合格量一下工序和用户退废量 (2)判定属于炼钢责任的下厂退回废品和用户退货废品(从成品发货日期起不超过 12 个月)”,均于判定月内按理论成材率的倒数换算到钢坯重量,计算废品,冲减当月产量和累计产量。 (3)转炉钢坯合格率从转炉出钢开始考核。废品包括从出钢到浇注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跑、漏钢,但不包括汤道、中注管、注余及桶底钢等合理损耗。注余及桶底钢的短锭的合理定额,由企业自行规定。 (4)因钢水温度低或对钢水量估计不足等原因造成的短锭,按实际浇注支数计算废品量,但对其中符合本企业轧制技术要求的短锭可不作废品计算。因跑、漏钢造成的短锭,按计划支数计算废品量。 (5)因温度低不符合浇注要求等原因回炉重炼的钢水,不计算废品。 (6)因混钢种无法鉴别化学成分的钢坯,按废品计算。 (7)列入公司(厂)试制计划的新钢种及原料钢,均不参加质量计算。 (8)列入公司(厂)试验计划的转炉老产品(包括新工艺、新技术等试验),除因试验原因造成的废品不考核质量外,其余废品须参加质量计算。 (9)由于原料等外界原因造成的废品,一律参加质量计算,不得扣除。 (10)编队锭的废品,参加质量计算。 (11)凡改判钢种,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 (二)按计划钢种出钢率 按计划钢种出钢率是指转炉按计划钢种出钢的炉数占转炉出钢总炉数的百分比。它反映转炉炼钢目标命中的程度,同时也反映冶炼工人技术和操作水平的高低。其计算公式为: 按计划钢种出钢率(%)=按计划钢种出钢炉数 ×100% 出钢总炉数 计算说明:凡按日下达钢种计划的,则按日计划检查;凡按月下达钢种计划的,则按月计划检查。无论按日还是按月下达钢种计划,各炉(罐)次之间不应调换计算。 (三)转炉炼钢金属料消耗 转炉炼钢金属料消耗量(干克/吨)= 入炉金属料量(千克)/合格钢生产量(吨) 计算说明: (1)钢铁料、其它原料含铁,以及合金料消耗按以上公式类推计算。 (2)金属料量= 钢铁料量十其它原料含铁量十合金料量 计算金属料消耗量时,除有折合规定外,均按实物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