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旧改造项目合作前期框架协议要点甲方提供 “三旧 ”改造建设用地给乙方拆除重建,乙方负责规划、 建设(作为申报建设项目主体),约定尽职调查、排他期。注意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未约定具体资金投入、利益分配,需要根据双方下一步的具体协议确定。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定邮寄地址:指定电话:指定电子邮箱:指定联系人及手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定邮寄地址:指定电话:指定电子邮箱:指定联系人及手机:甲方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 ”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 〕78 号)与《关于提升 “三旧 ”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 〕96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三旧 ”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合作事宜约定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 1 条 旧改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名称、位置、范围本项目名称暂定为“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 ”),位于省市区,项目范围详见附件一《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图》。1.2 项目地块面积本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约平方米,建设用地约平方米,农用地约平方米,宅基地约平方米,其他用地约平方米。其中,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约平方米。1.3 项目用地性质本项目土地目前为甲方原村集体用地(具体土地权属有待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包含甲方自有物业,原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其尚未完善国土用地手续的土地。1.4 项目规划情况本项目规划以政府用地规划审核为准,根据已知的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规划为,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项目建设的用地规划用途、项目容积率、公共用地贡献率、 项目的公共配套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等各项规划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用地规划批复文件为准。1.5 项目地块用地时间情况用地行为发生在198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集体建设用地约平方米;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 年 1 月 1 日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约平方米;用地行为发生在1999 年 1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约平方米。1.6 项目地块地上建筑物情况合法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业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居住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他用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