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工作业务指导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4 PC 005-2014 2014-10-14 印发封面2014-10-14 实施本指导书信息指导书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工作业务指导书指导书编号Q/CSG-GPG 4 PC 005-2014 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林冬、张雪莹、姚鹏、曲毅、史正军初审会签、、审核孙发董俊宏王一波批准2014-10-14 印发指导书信息2014-10-14 实施Q/CSG-GPG 4 PC 005-201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工作业务指导书第 1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工作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工作。 公司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采用负责型的管控策略,全网统一的规范策略,按照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流程进行业务管理。2. 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接入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主要包括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其它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参照执行。3. 引用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 号)《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方电网计〔2013〕84 号)《 中 国 南 方 电 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建 电 源 及 大 用 户 并 网 管 理 办 法 》(Q/CSG213006-2013)《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南方电网计〔2013〕119 号)4. 术语和定义4.1. 新能源指利用太阳能、风力、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发电的能源。4.2. 分布式新能源指位于用户所在地附近, 所生产的电能主要以用户自用和就地利用为主,多余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新能源项目。5. 管理要点5.1. 公司按照简化并网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高效利用的基本原则,为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设立绿色通道, 由各营业窗口统一受理并网申请,一个窗口对外提供并网服务。5.2. 对于以 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同时以10(20)千伏、380(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地市供电局提供并网服务;以380(220)Q/CSG-GPG 4 PC 005-201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管理工作业务指导书第 2页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 由县区供电局提供并网服务 (未设立县区供电局的,由地市供电局提供并网服务)。5.3. 分布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