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护理服务法律规范] 护理服务法律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护理服务法律规范第一节护士素养要求第二节护理人员职业道德第三节护理人员仪容仪表、劳动纪律及行为法律规范第四节护理人员服务法律规范第五节临床护理服务标准第一节护士素养要求(一)思想品德素养 1、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护理事业,具有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奉献精神
2、追求崇高理想,救死扶伤、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行人道主义
3、具有诚实品行与慎独精神,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律
(二)专业素养(知识、技能、态度)1、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人文科学知识
2、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技能
第 1 页 共 3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能力,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护理
4、具有自我学习能力,钻研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5、具有一定的护理科研能力,善于总结护理经验,不断创新进展
6、具有严谨、仔细的工作作风,处理问题沉着、冷静、机敏
7、具有高度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尊重患者,慎言守密
8、具有健康的心理,乐观、开朗、豁达的胸怀和较强的自控能力
9、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人事关系融洽,富有协作精神
第二节护理人员职业道德(一)护士守则 1、《护士守第 2 页 共 3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则》的概念:《护士守则》是对护理专业伦理的法律规范及纲要的概括,是有关护理职业道德、价值观念和专业标准的正式声明,是所有护士从业时应遵循的道德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是职业道德最简明的表达方式
2、《护士守则》的功能(1)向公众声明有关护理专业的基本标准
(2)帮助公众理解护士的专业行为
(3)作为护理专业制度及专业评价标准
(4)规定护士对护理对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明确护理专业行为的导向作用
(5)指导专业人员自律,为护士在履行专业职责时做出正确的伦理选择与推断提供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