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对工程要求,委托乙方承担甲方皮带机加工制造
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合同顺利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内容及范围: 2.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条 制造周期1.生效日期:预付款实际支出之日(以汇款底单日期为准)2.制造周期:60 天 第三条 合同量、价格及结算方式1
本合同工程量为 24 条 ;以双方认可的最终订货图纸资料为准
工程总价为: 详细见附件一
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 30%的预付款,合同生效;货物交货前凭双方确定的加工图纸经甲方验收后支付 55%的货款,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该批货物安装完毕后 3 个月或发货后 1 年(以先到时间点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 15%货款;余款待设备保质期满后(交货后 20 个月或安装完毕后 12 个月)10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四条 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甲方将于本合同签订三日内,对乙方提交皮带机加工所需要的制造图纸进行确认,经确认后可安排执行
2. 乙方责任2
1. 乙方在收到所需资料后,应对其合理、正确性进行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数量不足,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资料,甲乙双方认可后,甲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根据甲方要求对所有的图纸进行设计,最终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制造
2. 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造
3. 乙方在加工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联系甲方,并最终获得甲方的认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乙方在加工中可以选用替代的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联系甲方,并最终获得甲方的认可
甲方的认可并不代表予以免除因乙方违约所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