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单位派驻监造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监造工作质量,法律规范项目单位派驻监造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对监造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升公司的整体监造工作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监造,是指在公司工程运营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的设备监造工作。第三条 设备监造的依据是国家的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法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设备监造服务合同。第四条 公司工程运营部负责对各项目单位派驻从事设备监造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并以书面方式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公司综合管理部。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单位派驻的监造人员在项目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监造工作的管理考核。第二章 管理要求第六条 工程运营部根据项目单位要求自设备从制造厂生产准备阶段开始即应向制造厂派驻监造人员,同时通报给公司综合管理部予以备案。派驻监造人员应在工程运营部和项目单位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下进行本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第七条 项目单位派驻监造人员任职要求:(一)身体健康、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并能客观公正的维护本单位的利益;(二)熟悉和了解设备,并掌握电气、热动或机械等相关的专业知识,且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验;(三)工作仔细负责,作风严谨细致;(四)熟悉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监造合同条款及设备监造项目实施表内容;(五)了解设备的生产工艺流程,熟悉设备的制造标准和相关规程、规定。第八条 派驻监造人员应接受公司工程运营部的业务指导,同时配合项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部共同完成本项目的监造工作。第九条 为保证监造工作质量,项目单位应保持派驻监造人员的相对稳定。第三章 监造职责第十条 监造人员的工作要求:(一)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项目单位应及时落实本项目派驻监造人员;(二)设备自制造厂生产准备阶段开始直至成品,工程运营部派驻监造人员应根据“监造项目实施表”内容,仔细参加各项现场见证工作并及时在“见证情况表”中签字确认;(三)每月初要仔细查阅制造厂的月生产计划,以了解设备生产进度情况;(四)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当设备质量及生产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并积极实行有效地纠正措施;(五)协助项目部编写《监造工作简报》;(六)监造工作结束后,协助项目部及时汇总监造资料,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