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加快培育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进展需要的高素养职工队伍,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24〕317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经费提取 第四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须根据财建〔2024〕317 号文件等国家政策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 系统内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严格根据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归口管理。各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各级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帐目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三章 经费使用 第六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对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 基于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绝大部分是股份制企业,员工参加不同层面、类别的教育培训项目、技能竞赛、调考等,相关费用均由所在企业承担。 第八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负责管理和使用的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具体报销比例及办法由各企业自行决定。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员工参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考核等经费支出; (九)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十)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十一)购置培训教材、题库、课件与用品用具费用; (十二)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如教材、题库、课件以及设施等)费用; (十三)支付老师、培训师酬金; (十四)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