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三条 企业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其他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也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章 制定范围和程序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
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企业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发布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1、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2、对本企业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3、制定责任制大纲;4、组织编制;5、审查责任制草案;6、单位主要责任人批准、发布
第八条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第三章 责任制内容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涵盖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条 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应根据“一岗一责”、“一职一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