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操作实务主讲人:何俊平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复议二处第九章行政执法程序第十章行政执法礼仪第十一章行政执法文书第九章行政执法程序一、简要介绍行政程序法法律制度现状(一)对世界上其他国家行政程序法的简要介绍(二)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之现状二、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
方式、步骤(不能少)、顺序(有的不能倒)、时限(不能超)构成行政执法程序的四个要素
(二)特点:(1)普遍性
(2)法定性
(3)辅助性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和制度(一)原则:(1)公开原则(2)公正原则(3)参与原则(4)顺序原则(5)效率原则程序正当原则:指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包括事前的告知程序、事中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程序和事后提供法律救济的程序等(二)制度:目前,已有的具体行政行为制度:(1)表明身份制度;(2)告知制度;(3)说明理由制度;(4)回避制度;(5)合议制度;(6)听证制度;(7)审执分立制度;(8)救济制度;(10)顺序制度;(11)限时制度
四、行政执法程序的价值和意义(1)保障实体法的贯彻实施
(2)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3)有利于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五、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一)从一个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的运行过程来划分1、行政执法程序的启动①依职权的行政行为;②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调查程序①依职权调查;②注意相对人参与调查活动;③调查机关;④调查范围;⑤调查措施
3、行政决定程序(二)按程序的复杂程度划分简易程序1、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步骤与要求①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②当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