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和卫生部、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24〕65 号)文件,根据国家疾控中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试行)》文件,为更好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第一章 常规监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 南疆三地州国家确定的 24 个县(市) 试点学校实施常规 监测,各试点学校每年开展一次监测工作,自治区确定的 7 个 试点学校和疆内 初中班 可参照实施
一、监测对象(一)监测县/市实施国家“计划”试点地区的所有县均为常规监测(名单附后)
(二)监测学校根据随机抽样原则,分别从学校食堂、企业(单位)供餐和家庭(个人)托餐等 3 种供餐模式的学校中,各抽取 30%的小学(含中心小学和教学点)和初中作为常规监测学校
每种供餐模式的小学或初中至少 2-3 所
当某种供餐模式不足 3 所的小学或初中,抽取该供餐模式所有的学校作为常规监测学校
常规监测学校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三)监测学生在常规监测学校中,按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每个年级抽取 1-2 个班,确保每个年级达到 40 人左右,要求男女生基本各半
某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 40 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纳入监测范围
假如有班级学生数超过 40 人以上时,超出部分学生是否纳入监测范围,由各地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监测学生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