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忻府区农机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忻政办发[2024]13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农机安全生产实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归口管理”的原则,制定本方案:一、充分认识推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生产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这项工作,有利于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岗双责”实施范围为农机中心领导成员和各职能科室成员。 (二)主要职责内容 1、农机中心主要领导张在军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布置对中心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月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隐患。2、农机中心分管安全副主任王恒山职责: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调主要领导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受中心委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所分管的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督促所分管科室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