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附件: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215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学校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备用金),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已核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销其他应收款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根据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根据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5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中小学校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二、中小学校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