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 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 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二、分配比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 80%和 20%,根据"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一)档次划分办法。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二)发放额度。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 681 元,执行时间为 20xx 年 9 月-11 月。从 20xx 年 12 月 1 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 771 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比 0.9 至 1.1 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根据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 80%和 20%,根据"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 200 元。五、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为平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平常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年度考核以平常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