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中常见问题收集资料GB50021-2001第4
11条第1款要求搜集的资料,是勘察应做的重要工作
搜集资料可能不一定全面,如建筑总平面图上没有坐标和地形,基础型式和埋置深度尚未最后确定,荷载性质和大小尚不清楚等,但基本资料要具备,如建筑总平面图、层数、拟采用的基础型式和埋深等
当设计条件已经明确时,应写明地坪高程,荷载条件、拟采用的地基和基础方案及沉降缝设置情况、大面积的地面荷载、沉降及差异沉降的限制、振动荷载及振幅的限制等
对工业厂房要了解有无吊车、机器设备、是否在使用和生产过程中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涉及到抗震类别的划分)
为了使勘察工作的布置和岩土工程评价具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实际问题,搜集有关工程结构资料,了解设计要求,是十分重要的
有些报告在工程概况叙述中无工程地理位置、委托单位等
如果没有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则区域地质、抗震设防无法判断其正确性
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处工程资料的搜集欠详: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层数(或高度)、拟采用的基础型式、埋深、有无地下室及埋深等基础资料方面欠详
(GB50021-2001第4
11条第1款)勘察工作量的布置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处1、勘探孔的布置及深度不满足设计要求(GB50021-2001第4
19条)由于对上部结构的基础资料了解不充分、与结构设计人员未进行沟通或勘察没有针对性,勘探孔的深度不足,未能满足设计要求
主要表现有:①、对设计条件不了解
如场地的设计地面标高、基础型式及埋深等
有的工程虽然考虑了桩基,但对单桩承载力的估计不能满足设计条件,一般性孔和控制性孔的深度仍然未能满足要求,这类也是审查中常见问题
②、控制性勘探孔未能满足变形计算的要求
对采用筏板基础且需计算变形时,未考虑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压缩层的计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