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仔细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
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
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
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加查对者签名
2、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 6 小时)
(二)、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由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假如是再次输血,要检查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 12—24 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三)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执行服药、注射、输液等治疗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2)备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注射剂安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凡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使用
(3)药品备后,要有第二个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过敏史
需作过敏试验的药物,待皮试阴性后,方可抄治疗卡,如皮试阳性或缺药,应及时记录,并尽快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取消或更改医嘱
(5)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6)发药或注射时如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