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一、工作原则各分局应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监管现状,仔细分析辖区监管工作特点,充分重视、统一组织、持续深化的开展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24〕492 号)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各分局应仔细梳理往年工作积累下来的监督检查方法和经验,就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沟通,把日常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同时,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建立法律规范企业信用档案的各项内容。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各分局应按要求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前上报市局保化处。同时,加强各项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真实反映、按时上报各项检查情况。重要紧急信息随时报送。同时根据市局将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定期组—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织督查考核,督查重点是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各项记录等,日常监督检查笔录应真实全面的反应监督检查的全部内容。2024 年督查考核工作抽查分局比例不低于 1/3。二、保健食品工作任务2024 年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一是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委托生产的监督检查;三是增加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对未按保健食品良好法律规范组织生产的监督检查;五是严查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擅自改变审批配方和工艺的行为。(一)生产企业的检查任务1.监督检查重点。各分局要严格根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法律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 营 日 常 监 督 现 场 检 查 工 作 指 南 的 通 知 》 ( 食 药 监 办 许〔2024〕88 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24〕187 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