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 发 电 屋 顶 租 赁 及 使 用 协议 ( 总 7 页 ) --本 页 仅 作 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 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2 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 协议编号:【SDSDH--008】 签订日期:2016 年12 月 日 本《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物屋顶租赁及用途 甲方合法拥有位于 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屋顶总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甲方同意将上述建筑物屋顶全部可用面积出租给乙方(以下称“协议屋顶”),供乙方建设、安装、运营光伏电站(以下称“光伏电站”)
甲方员工车棚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负责,车棚棚顶乙方免费使用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7)日内向乙方提交下述文件: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一】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其他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二】;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其他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其他:电子版屋面结构图等作为本协议【附件四】; 协议屋顶由乙方或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判断是否符合协议光伏电站建设、安装工程的条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3 自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通 过 发 改 部 门 及 电 力 部 门 验 收 且 正 式 并 网 发 电 之 日 起 二 十( 20) 年
租 赁 期 满 , 乙 方 未 书 面 提 出 不 延 续 本 合 同 租 赁 期 限 的 , 租 赁 期 限 自动 延 续 五 ( 5) 年 ,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与 本 协 议 保 持 不 变
甲 方 应 在 本 协 议 生 效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