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一、概述 (一)什么是罪数 所谓罪数,即犯罪的个数,是指危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单复数
如: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晚上乘乙在文娱室和其他人围看电视之机,向乙仍去一颗炸弹,结果不但炸死了乙,而且还重伤了某丙、某丁,炸坏了彩色电视机一台
(二)研究罪数形态的意义 1、有助于刑事审判活动中准确定罪; 2、正确适用刑法的重要条件; 3、有利于我国刑法中一些重要制度的适用; 3、有利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三)罪数判断标准 1、罪数的确立标准 例如: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用刀连续砍死了三人,这到底是一罪还是数罪呢
(1)行为标准说:以行为的个数为标准
(2)法益标准说:以侵害、威胁法益的个数为标准
(3)犯意标准说:以犯意的个数为标准
(4)构成要件标准说: 认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如果不具备构成要件就谈不上构成犯罪,所以构成要件是决定罪数的标准
2、我国判断罪数标准的主流观点 以行为符合犯罪构成的个数为标准,注意非次数
3、罪数的类型 罪数: A、一罪 (1)一行为一罪:①单纯的一罪 ②实质的一罪:a、继续犯 b、现象聚合犯 c、结果加重犯 (2)数行为一罪:①法定的一罪:a、集合犯 b、结合犯 ②处断的一罪:a、连续犯 b、牵连犯 c、吸收犯 B、数罪 (1)实质数罪与想象数罪 (2)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 (3)并罚数罪与非并罚数罪 (4)判决宣告以前的数罪与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 二、一罪的类型 (一)实质的一罪 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
1、继续犯 (1)概念和特征 又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施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同一时间内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特征(要件): ①行为人只实施一个犯罪行为; ②行为在继续期间只作用于同一对象; ③必须是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继续一段时间; ④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