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简 答 2
何为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
区分它们的简要原则是什么
(P13-14) 答:(1)常住单位:如果一个单位在一国经济领土上拥有一定的活动场所(住宅、厂房或其他建筑物),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超过一定的时期(一般以一年为标准),那么,就可以认为该单位在这个国家具有经济利益中心,是该国的常住单位
只有常住单位的活动才构成该国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
非常住单位:一单位如果不具备上述特征,就被称为该国的非常住单位而被视为国外,其活动不能纳入该国国民经济的范围
(2)区分它们的简要原则:该单位所处的位置以及与该国经济的密切程度
(3)例如,在中国领土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尽管从财产所有上看不属于中国(而是属于国外),但由于该企业位于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并从事长期的经济活动,与中国具有密切的关系,从而应视其为中国(即企业所在国)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按其财产所有关系将其划归国外
第二章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简 答 :三种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的原理及计算公式(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
(P45、P55-56、P63-64) 答:(1)生产法:从形成过程看,增加值是生产者当期生产的产品价值扣除所消耗的其他产品价值后的余值,即总产值出减去中间投入之差,这是生产法增加值核算的思路
计算公式:生产法 GDP=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从分配角度看,增加值被各生产参与者所获得,由此可以通过各不同要素收入项目加总来计算增加值,这是收入法增加值核算的思路
计算公式:收入法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本折旧+营业盈余 (3)支出法:立足最终产品核算国内生产总值,需要从最终产品的去向入手
从使用者角度看,这样的最终使用就是最终支出,这样计算 GDP 的方法称为支出法
计算公式:支出法 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服务出口-货物服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