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继 2005年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后,我们随即以争创省级精神文明标兵为目标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丰富创建内容,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果。今天我再次召开会议,动员大家积极争创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这对于提高我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财政系统良好形象,推动财政事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机关全体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把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是机关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行业形象和机关作风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财政部门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历史责任更加巨大。越是任务繁重,越需要我们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挑战,因此大家必须切实增强创建精神文明标兵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务求实效,为搞好各项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 思想保证。 (一)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一个闪光的亮点就是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通过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机关凝聚力和创造力,使全体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把富民兴市作为第一要务,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在推进安康突破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们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精神文明标兵 注入了新的内涵。 (二)开展精神文明标兵创建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转变职能的现实需要。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基本方略,是和谐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的财政管理体系,就需要不断深化各项行政体制、制度改革,财政职能和作风的转变,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前我们在财政管理工作上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开展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就是要从政治、思想、纪律和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