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 测量控制点测绘 1
1 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2
1 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 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 与 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 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 0
5mm 的小巷可不表示
3 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 0
4mm,简单房屋小于 0
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4 1:500 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 比例尺测图,图上 6mm2 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5 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 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 3M 毫米,宽度大于 1M 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7 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 1M 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 1M 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8 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 工矿建(构)筑物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