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 中地调函„2010‟88号 【2010-04-14 来源:地调局财务部 】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 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和本专项实施特点,编制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 (试行) 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 号)以及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以往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实际情况和本专项实施特点,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申报预算和设计预算(以下统称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提出 -2- 如下要求: 一、项目经费是实现项目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经费预算应按照真实、合法、经济合理的原则,以项目技术方案为基础,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部、局相关规定与标准科学编制
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预算管理要统一领导与协调,认真组织地质技术、设备、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作,与项目承担处室(项目组)共同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三、项目技术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前提
项目预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量投入、人员安排等与预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测算经费需求
四、依照项目级次设置分为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按照特点分为甲类和乙类项目,甲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实施为主体的调查评价项目,乙类项目是指野外工作量相对较少以综合研究为主要手段开展完成的项目
五、计划项目预算应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