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技术措施项目- 垂直运输工程 第一节 工程范围、工作內容及项目划分 一、工程范围及工作內容 1 、工程范围:按建筑物性质分为建筑物垂直运输和构筑物垂直运输;按运输机械分为卷掦机、塔吊及施工电梯。 2 、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运输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设备、人员交通等)所需卷扬机、塔吊及施工电梯台班量。 二、项目划分 垂直运输工程量及运输机械的选用处决于三个因素:建筑面积、层数、高度。 定额以建筑面积为工程量指标,按层数、高度划分不同基价套项(地下室、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只计建筑面积,不计高度和层数): 1、檐高20m 以内且层数为: (1 ) 6层以内 (2 ) 7层 2、20m <檐高H<23.3m (与层数无关) 3、23.3m ≤檐高H≤28m ,且层数为: (1)8层以内; (2)9层及以上; 4、28m <檐高H≤29.9m (与层数无关) 5、檐高H>29.9m (与层数无关) 6、构筑物垂直运输(烟囱、水塔、筒仓) 第二节 定额说明 1、定额基价由檐高或层数决定,套项时就高不就低 2、超高增加费:指檐高20m 以上或者6层以上均为超高。增加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施工用水加压、排渣、人员交通、通讯、照明、避雷 3、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成两部分,分别按不同高度、层数套用定额计算 第三节 工程量计算与定额套用 一、一般规则 1、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 2、构筑物以座计算 二、具体规定 1、檐高H≤20m (1)6层以内: 6层以内垂直运输基本费=1~6 层基价×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及屋面楼梯间等) (2)7层: 6层以内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1~6层建筑面积(含地下室) 7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7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 2、20m <H<23.3m (与层数无关) 最高一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最高一层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 余下面积垂直运输基本费=l~6层基价×余下面积(含地下室) 3、23.3m ≤H≤28m (1)8层以内(即不足9层) 超高增加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超高折算层层数×折算层面积 余下面积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余下面积(含地下室) 其中:超高折算层层数=(H-20)÷3.3 余数不计,此数为虚拟折算层数。 折算层面积=20m 以上实际层数面积之和÷20m 以上实际层数 (从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