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市 公 共 厕 所 设 计 标 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public toilets in city cjj 14-2005 j 476-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 年 12 月 1 日 1 总则 1.0.1 为 使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的 设 计 、 建 设 和 管 理 符 合 城 市 发 展 要求 , 满 足 城 市 居 民 和 流 动 人 口 需 要 , 制 定 本 标 准 。 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城 市 各 种 不 同 类 型 公 共 厕 所 的 设 计 。 1.0.3 公 共 厕 所 的 建 设 应 按 照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设施 规 划 要 求 纳 入 详 细 规 划 。 1.0.4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应 逐 步 建 立 以 固 定 式 公 共 厕 所 为 主 , 活 动 式公 共 厕 所 为 辅 ,沿 街 公 共 建 筑 内 厕 所 对 外 开 放 的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布置 格 局 ; 附 属 式 公 共 厕 所 应 为 现 代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建 设 的 主 要 方 向 ;环 境 卫生 管 理 部 门 应 贮 备 一 定 数 量 的 活 动 厕 所 满 足 大 型 活 动 对 辅 助 设施 的 需 要 。 1.0.5 公 共 厕 所 的 设 计 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关 标 准 的 规 定 。 2 术语 3 设计规定 3.1 一 般 规 定 3.1.1 公 共 厕 所 的 设 计 应 以 人 为 本 , 符 合 文 明 、 卫 生 、 适 用 、 方便 、 节 水 、 防 臭 的 原 则 。 3.1.2 公 共 厕 所 外 观 和 色 彩 的 设 计 应 与 环 境 协 调 , 并 应 注 意 美观 。 3.1.3 公 共 厕 所 的 平 面 设 计 应 合 理 布 置 卫 生 洁 具 和 洁 具 的 使 用空 间 , 并 应 充 分 考 虑 无 障 碍 通 道 和 无 障 碍 设 施 的 配 置 。 3.1.4 公 共 厕 所 应 分 为 独 立 式 、 附 属 式 和 活 动 式 公 共 厕 所 三 种 类型 。公 共 厕 所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应 根 据 公 共 厕 所 的 位 置 和 服 务 对 象 按相 应 类 别 的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 3.1.5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