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 (JT/T934—201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行车准备、运行服务、安全驾驶、收车后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基本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操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起点站 origin station 运营车辆按调度指令开始单程载客运行的车站。也称始发站。 2.2 终点站 destination station 运营车辆按调度指令结束单程载客运行的车站 2.3 首末班车 first-run and final-run vehicle 在一条线路上的一个方向,每天发出的最先和最后一班运营车。 2.4 例行保养 routine maintenance 每天对运营车辆进行的检查、补给、清洁等作业。 2.5 服务用语 service terms 在客运服务中使用的礼貌、文明、准确、规范的语言。 3、一般要求 3.1 应熟知车辆性能,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约能耗。 3.2 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着装,佩带放置服务证、卡,身体处于正常状态。 3.3 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3.4 应熟知本线路沿途站名,了解沿途主要机关单位、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公共服务设施、街道和道路名称及换乘线等。 3.5 应使用普通话服务,语速适中,用语文明。根据需要,可采用方言或外语服务。 3.6 尊重乘客,态度和蔼。 3.7 在服务过程中,禁止吸烟、吃零食、与他人闲谈,使用手机等。 3.8 驾驶员应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及时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车辆例行保养内容和要求应符合附录A 表 A.1 的要求。 4、行车准备 4.1 应检查并确保仪表齐全有效、固定良好,逃生锤和灭火器齐全,逃生通道畅通。 4.2 冬季 寒 冷 地 区 应做好车辆预 热 ,清 除 车上 的霜 雪 。 4.3 应按照行车调 度计 划 ,按时到 达 指 定发 车位置。 4.4 应确保燃 料 充 足 。 4.5 携 带驾驶证、随 车工具 、有效票 据上 车。 4.6 应进 行车辆安 全检视 ,及时发 现 排 除 安 全隐 患 。 4.7 装备智 能 系 统 的车辆,按照系 统 规定程序 发 车。 5、运 行服务 5.1 起 点站应提 前上 车,做好发 车准备,根据发 车时间 在关好 车 门 后 准 时 发 车 。 5.2 按 规 定 的 线 路 、 走 向 、 班 次 、 站 点 、 车 道 行 车 , 不 得 擅 自越 主 甩 客 、 改 道 行 驶 。 5.3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