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分类 1
建国以来,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研究部门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多种绿地的分类方法
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统计的机制不同,所采用的绿地分类方法也不统一
本标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各地区主要城市的绿地现状和规划特点,以及城市建设发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需要,参考国外有关资料,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分类的依据
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游憩,生态,景观,防灾等多种功能,因此,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
与绿地相关的现行法规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公园设计规范》CJJ4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等
这些法规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某些种类的绿地作了明确规定
从行业要求出发编制本标准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协调
本标准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共 5 大类,13 中类,11小类,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和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 便于图纸,文件的使用和绿地的管理,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分类代码
大类用英文 GREENSPACE(绿地)的第一个字母 G 和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Gl 表示公园绿地,G11 表示公园绿地中的综合公园,G11l 表示综合公园中的全市性公园
本标准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即每一大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中类,每一中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小类
G1 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11 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