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市 道 路 路 内 停 车 泊 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3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 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 parking tu rnov 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 比值 v /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 为交通量,C 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 GB5768 的规定执行。 4.1.7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200m。 4.1.8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 200m 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4.2 设置条件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 a)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 1; 4.3 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 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 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