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我局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我局建造的建筑工程、维修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三、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由局基建设施科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 前期工作阶段 一、工程项目的立项 1.基本建设项目立项 (1)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采用审批制立项,审批办法按国家及建设部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2)凡纳入国家建设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基建设施科先行提出建设项目的数量、建设地点、建设面积、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方案等,报局主管领导审批讨论同意后,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 2.维修改造项目立项 局内各使用单位向基建设施科提出申请报告。报告须明确维修改造方案、要求等,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经局领导同意。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1.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包括的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 没 想 ; (3)投资估算和资金 筹 措 设想 ; (4)项目的建设进度 安排 ;(5)经济 效 益 和社 会 效 益的初步估计。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要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调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做出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 三、初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初步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首先通过资质审查、招标等形式确定设计单位。再委托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待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细的建筑、安装图纸。设计成果提交后,科室及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以便为工程提供准确、详细的设计图纸。 第三章 建设实施阶段 一、建设工程招标及设备政采 1.建设工程招标 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按照招标管理规定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确定进行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设备政采 对建设工程配套的设备及车辆,建设单位要按国家照相关规定 按照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政府采购。首先由建设单位向政府财政部门报送政采审批资料,待审批过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