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容积率(容积率) 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 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3、道路红线 一般指城市支路以上的道路边界线
4、绿线 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道路红线外防护或景观绿地、生态廊道等边界线
5、蓝线 指河流、湖泊等水域与防护设施用地边界线
3、建筑基地面积计算 (1)建筑基地边界 建筑基地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限定在单个街坊范围以内
建筑基地四至边界应以城市道路、河流等自然边界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界为界限
街坊内建设用地性质不同类的,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分地块
(2)建筑基地面积 建筑基地面积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
不计入建筑基地面积的用地,主要包括:3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和居住小区以上级公共绿地;独立的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独立的市政设施用地,如 10KV 以上变电站、污水泵站等;城市规划划定的有关控制线范围内的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中心城范围内,由开发单位实施的沿城市道路设置的公共绿地,公共绿地总面积的 50%可以纳入建筑基地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应不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原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 20%
5、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计算
对高度在 2
2 米以下(含 2
2 米)的设备层,可不计建筑面积;对 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
6、建筑容积率计算 (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屋顶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标准层建筑面积 1/8 的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 1
5 米的不计
(2)住宅层高不宜超过 3
6 米,办公建筑层高不宜超过 3
超出部分在核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时按其层高折算增加面积指标,但发证面积不计其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