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中学 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 (试行) 二○○六年六月 目 录 编制说明 52 高级中学实验室及功能室使用面积和间数指标表 53 高级中学实验室及功能室设臵分类表 54 建筑规范及实验室环境要求 56 一、物理实验室 57 二、化学实验室 60 三、生物实验室 64 四、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 67 五、机器人实验室┄┄┄┄┄┄┄┄┄┄┄┄┄┄┄┄┄┄┄┄┄┄┄69 六、语言实验室 70 七、音乐室 70 八、舞蹈室 72 九、美术室 73 十、历史室 74 十一、地理室 74 十二、综合电教室 75 十三、综合实践活动室 76 十四、电脑作品制作室 77 十五、生物园 78 十六、地理园 -------------------------------------------┈┈78 编制说 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适应中学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提高中学教育装备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山东省高级中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
一、指导方针: 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
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
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的优良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
体现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实验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突出环保,注重安全,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高级中学
完全中学可参照执行
为了广泛适应各地实验室建设的不同需求,本标准将实验室建设分为两类
其中“二类”要求是学校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一类”是为有条件的学校提出的较高要求,其数据指标为教学要求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