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符合性声明本单位于 年 月 日从 (国家或地区)进口的食品接触产品为 、数量为 ,该批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查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 GB 4806
1- 《食品安全国标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规定》及有关原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货品如被有关监管机构检出不合格或通过其它途径发现其不合格,我单位确保在被告知检查成果或获知有关不合格状况的 30 日内实施召回或按海关的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
本声明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当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收货人(盖章): 年 月 日(续下页)一、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生产商生产地址邮箱:电话:经销商地址邮箱:电话:二、预期使用条件 预期与食品接触层(或部件)信息,以及预期使用条件
序号接触层或部件名称用途与 否 为重 复 性使用保质期(如合用)接触食品或类型使 用 条 件( 温 度 和 时间)三、合用的原则、限制性规定及符合性(一) 原料和添加剂使用的符合性该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符合下列原则的有关规定(在适宜的材质处打勾): □树脂 GB 4806
6-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涂层 GB 4806
10-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金属制品 GB 4806
9-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添加剂 GB 968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原则□卫计委有关公示(请列明): (二)产品总迁移限量符合性 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测试,该产品或有关部件符合有关原则对总迁移量的规定,具体测试数据见附件1的测试报告
(三)产品受限物质信息和符合性(可选对应的材料和制品)具体产品材质、受限制物质信息、限量指标和符合性见下表所列,受限物质测试数据见附件2的测试报告
(1)金属材质根据原则:GB 4806
9-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序号基材、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