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缴问答 一、为什么要委托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
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征,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工会法,强化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工会经费征收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益;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有利于防止工会经费和国家税收流失
二、工会经费是否增加企业的负担
工会经费是一个抵税项目,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 2 %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扣除
例如:某企业月工资总额为 5 0 万元,月应提取工会经费1 万元,其中上解上级工会0
该 1 万元工会经费为抵税项目,企业可以少交所得税 0
2 5 万元,基层留用 0
4 万元,真正从企业流出的只有0
3 5 万元,占企业月工资总额的 0
由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只是收缴方式的改变,单位依法计拨和上缴工会经费的责任和义务不变,并非是给企业增加负担
三、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在全国的开展情况如何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宁夏、青海、云南、海南和黑龙江等 20 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全省范围实行由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上海、北京、天津、山东、甘肃、浙江和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大部分市、县实行由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据统计全国已有超过85%的地级市和县普遍开展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四、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