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学习 精品文档学习 第 一 部 分 活 动 经 费 部 门 工 会 组 织 面 向 全 体 会 员 的 集 体 活 动 , 校 工 会 以 各 部门 会 员 数 为 基 数 , 给 予 每 人 每 年 200 元 的 活 动 费 补 贴 , 与 部门 工 会 会 费 配 套 使 用 。 ( 会 员 人 数 不 满 50 人 的 单 位 , 以 50人 计 。 ) 当 部 门 工 会 会 费 低 于 50 元 /人 时 , 活 动 费 报 销 时 的不 足 部 分 由 工 会 经 费 补 贴 , 工 会 最 高 补 贴 至 200 元 /人 。 第 二 部 分 福 利 费 校 工 会 以 各 部 门 工 会 会 员 数 为 基 数 , 核 拨 每 人 每 年 500元 的 福 利 费 额 度 。 部 门 工 会 可 以 用 于 “七大”节日( 元 旦、春节、清明、劳动 节、端午、中秋、国庆) 为 全 体 会 员 发放节日慰问品。 校 工 会 每 年 根据经 费 使 用 情况, 另行发放会 员 福 利 一至二次。 《工 会 经 费 使 用 标准暂行规定》(修订)对使 用 工 会 经 费进行的 各 种奖励、补 助、帮困、慰问、酬劳、用 餐、置装等标准做出如下规定。 一 、体育比赛类奖励 精品文档学习 精品文档学习 1、团体赛冠军 300 元/人、亚军 200 元/人、季军 100元/人; 2、个人赛冠军 500 元/人、亚军 300 元/人、季军 200元/人; 3、参加上级工会比赛获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二 、文艺汇演类奖励 1、参演人数不满 10 人/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 5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 2、参演人数 10 至 30 人/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 3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 3、参演人数 30 人以上/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 2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 4、个人参演项目, 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 800/人(以下奖励递减); 5、参加汇演类不评奖项活动,参照比赛类奖励给予适当补助。 三、慰问 精品文档学习 精品文档学习 1、暑期送清凉慰问品 对象范围:一线教职工、劳模、院士、困难职工、后勤保卫、校区管委办、基层工会委员、对口支援干部等; 标准:350 元/人 2、春节送温暖慰问品 对象范围:劳模、院士、困难职工、后勤保卫、校区管委办、校工会委员、老领导、对口支援干部等。 标准:350 元/人/次 3、会员生日蛋糕卡 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