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合 同 甲方: 安徽省池州市米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池州市贵池区桃源广告经营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长江国际广场屋顶造型亮化工程制作、安装施工达成下列条款: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工期进度 1、工程内容:长江国际广场屋顶造型亮化工程制作、安装施工
2、工 期:自合同订立后 10 天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施工,工期按对应工期顺延
4、因特殊施工现场,甲方应先制作好框架,乙方自行负责屋顶造型亮化工程制作、安装就位
(如因甲方制作框架工期影响到的乙方施工工期,工期予以顺延
) 5、因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按 1000
00 元/日原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重要材料见材料明细表
二、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本次工程总造价为:RMB:4600
(此单价为包干价,含安全施工费、税金及土建总包单位配套管理费、售后服务、风险承当等,甲方不再承当任何费用)
2、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必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 95%
4、余款 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 10 日内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三、安全规定 1、因本工程为高空特殊作业,乙方必须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参保施工、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施工,督促管好现场施工人员不发生安全事故
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损失或有关部门追究的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当全部责任
延误工期不顺延
甲方概不承当任何责任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回或向乙方追偿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制订对应的施工安全方法,承当安全防护方法不力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