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实施方案为早期发现麻风病例,控制传染源,减少畸残发生,达成最后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的,根据省卫生厅《有关印发浙江省麻风病疫情监测等方案的告知》和市卫生局《有关下发宁波市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方案实施细则的告知》等文献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及时控制传染源
(二)建立一套完善的麻风病可疑症状报告系统,增强有关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敏感意识
(三)减少麻风病的误诊和漏诊率,减轻病人辗转诊治的医疗负担
二、麻风病可疑症状(一)皮肤出现不痛不痒皮疹(红斑、白斑、浅色斑、丘疹、结节等),久治不愈
(二)皮损的感觉丧失或减退,麻木闭汗
(三)眉毛稀疏、脱落
(四)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
(五)面部或耳垂出现水肿或肿块,面如醉酒
(六)爪形手、虎口肌肉萎缩
(七)手、足麻木或有麻刺感
(八)手、足或眼睑肌无力
(十)发生无痛性伤口或溃疡,久治不愈
(十一)周边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符合上述一条或一条以上症状,排除其它疾病的,作为可疑症状报告
三、监测内容与办法 (一)可疑症状报告、转诊与排查1
报告与转诊:各医疗机构发现有符合上述麻风病可疑症状一条及以上的病例后,应填写《皮肤病(leprosy)可疑症状病例转诊单》(附件 1)一式四份,一份由医疗机构防保科存档,一份上报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另外两份由可疑症状者携带到县第一人民医院(或慈溪市皮肤病医院)复诊
转诊前应做好健康教育,转诊医生要对可疑症状者解说转诊的目的、意义、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嘱咐其及时到县第一人民医院(或慈溪市皮肤病医院)就诊
排查:县第一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复核与排查转诊的可疑症状病例,并在病人随带的两份“转诊单”中填写解决成果,由防保科负责收集,将其中一份转诊单邮寄(或传真)给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另外一份留底备案,同时填写《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