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洁 服 务 合 同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下列合同:第一章:服务的内容和规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地址为: 二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范畴为: 三
服务原则为 四
工期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天
乙方采用全承包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按商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妨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
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按本合同的规定,准时达成作业现场,准时完毕服务工作
负责服务人员多个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恪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主动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的规定,不停改善、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清洁后的成果要达成国家质量环境体系的有关原则
第四章: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
金额累计: 二
付款方式:现金或者支票
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乙方工程款,如因甲方因素未按商定时间结清工程款,甲方需向乙方按工程款总额的 3%每日支付滞纳金
合同订立服务范畴之外的特项服务费由甲方单独支付,不在以上服务费金额之内,在服务工作完毕后予以结清
第五章:违约责任一
如因甲方未能推行其权利和义务,造成乙方工作时间延长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原则,乙方不承当对应责任
如因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物品出现划痕,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如因乙方因素,造成施工工期延长,甲方将按合同总额的 10%每日扣除服务费
第六章:免责条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