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方法:1. 检修工作必须按国家行业原则、设备图纸及技术条件和有关检修工艺。2. 带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检查作业的工作必须完毕下列方法: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记牌和装设遮拦。没有以上安全技术方法严禁工作。3. 全部设立的接地线和所做的技术方法,工作负责人均应在每天开工前认真、全方面检查与否良好,并向工作组员认真全方面细致地交代。工作负责人不在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临时工作负责人,否则严禁继续工作。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组员不得私自变化或移动接地线位置和安全方法。4.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工作前必须验电确认无电并采用安全方法后方可工作。5. 二次部分的检修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严防“三误”,不得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6. 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必须使用短路片和短路线,严禁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7. 进入工作现场应认真核对设备编号及位置,避免走错间隔,对带电设备应做好对应的遮拦隔离,所做方法应醒目,人员活动的距离必须附合《安规》规定。8. 有关技术改造和改善的部分,必须有图纸和技术方案,按起吊大件项目划分,制订对应的分解,回装过程技术方案。检修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施工部反映,凡反映的问题未得到明确回复前,工作班组不得私自开始开工。9. 检修工作在每天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组员讲清工作内容、检修工艺及注意事项。班长必须向工作负责人做技术交底。10. 开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器具、材料等应提前准备好,以利于提高检修工作效率。11. 检修工作中应测量统计的数据,必须测量、统计,不得漏测、漏记。全部数据测量统计,均由班组指定的技术员统一测量统计,并将整顿完的数据及时上交项目施工部一式两份,全部检修工作中不得漏项。12. 检修中需要改动的部分必须争得甲方承认。13. 工作结束后,严格按规定验收,未经甲方监理验收,严禁私自做主回装或恢复。当天填写验收合格证,及时由甲方签字承认,全部工作结束后进行技术总结,并于三日内上报项目施工部。14. 全部在工作中使用的仪表都应在校验使用期内。设备检修前核对。15. 所用安全工器具、实验装置及有关起重器具进行校验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16. 起重、电焊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7. 全部检修工作均在设备检修台账中有统计,统计应具体、精确、真实。18. 安全工器具出、入库应具体检查外观,并有统计。19. 进入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