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行政制度特点宋朝的行政制度在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发展史上有着其特殊的地位
其突出特点是统治者厉行中央集权,推行“分化事权”;制度的建设以分化和制衡为中心
公元 960 年,掌握后周政权的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夺取了政权,建立宋朝,定都汴梁,史称北宋
靖康年间,金兵攻陷汴京,北宋遂亡
徽宗第九子赵构在临安(今杭州)重建宋王朝,史称“南宋”
由于宋太祖本身是“黄袍加身”,他本身对于武将始终带有防备之心
因而宋代普遍采用“文官之治”,宋代地方官员大部分均为不懂军事的文官,即使如此,宋统治者还设立了许多用以分化官员权力的官职,使官员们之间互相监督
宋代政权建立之初便采用了一系列加强中央职权的方法,首先体现在中央行政机构的设立与职权划分上:省六部二十四司、九寺、诸监等职官系统和名称宋代都有,但多为闲散机构,权力往往为某些新设立的机构所取代
宋代中央一“二府三司”共治国事
二府是指中书门下与枢密院
中书门下是宋朝最高行政机构,行驶宰相职权
宋代另设“参知政事”为副手,用以分化宰相职权
枢密院是中央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但只含有调兵之权
统兵之权掌握在殿前司和侍卫司和各带兵将军手中,京城禁军由殿前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统帅
另宋朝采用“更戍法”,各地统兵的将领每过几年便会更换去别地,其布署不能随将领升迁
这样的设立造成宋代的政令下达缓慢,实施困难;军队机动性差,官兵没有默契,在实际作战过程中妨碍颇多,往往延误战机,这是与辽金的战争失败的重要因素
宋代在中枢机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之外的最重要的机构是主管全国财政的三司
即度支司、盐铁司、户部司
户部掌管财政收入,度支掌管财政预算和支出,盐铁掌管工商税收
三司下设有磨勘司、专勾司等为审计机关
宋代在吏部之外另设有审核朝官的"审官院"和考核地方官的"考课院",尚有负责对武臣考核和差遣的"三班院"
审官院和考课院的设立使吏部的职权被侵削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