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国家税务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目的为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和全市国税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安全,根据《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全局处置突发事件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邛崃市国家税务局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列简称市局领导小组)
市局局长为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它组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稽查局负责人为领导小构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善后事宜,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四、突发事件类别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忽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和威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立刻采用应对方法加以妥善解决的紧急事件
根据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分为下列几类:(一)自然灾害类1
如遭遇暴雨、雷电、龙卷风、冰雹等
如遭遇泥石流、山体滑坡、地裂、地塌陷等
(二)事故灾害类1
刑事案件(重点指打、砸、抢、杀等刑事案件)
(三)公共卫生类1
五、处置预案(一)自然灾害类遭遇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类自然灾害后,事故发生局领导小组应启动下列程序进行处置:1
事故发生局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摸清状况,立刻向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如有必要,应告知有关部门抢险
在外部救援人员到来之前,组织干部开展自救
自救的重点和次序为:受伤人员、税款及税收票证、财产物资
对急救出的税款、税收票证和财产物资,由事故局领导小组指定两名以上税务干部进行登记和保管
受急救器械、装备等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