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正当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合同并签定合同以下:一、出租厂房状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构造厂房。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场地类型为 构造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偿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规定,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合同。三、租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商定,该厂房以及场地租赁租金为,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 万元。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 万元。第五年和第六年每年 万元。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订立合同,合同即生效。承租方应先行交纳 万元的确保金,在乙方结清甲方全部费用后甲方退还租赁确保金。四、其它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当,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三日内付款。五、厂房使用规定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告知后的 3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当。如因乙方因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当。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惜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3、租赁期间,甲方确保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在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3 日告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六、厂房转租和偿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半途不得私自转租转让。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偿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七、租赁期间其它有关商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恪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运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任何民事、刑事及生产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当,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进行。 3、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