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下列简称甲方)乙方: (下列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 1
2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畴2
1 设计施工图中消防水系统管道安装、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行
2 施工用机械设备、工具、脚手架等的配备
第三条:合同工期工程开工日期:根据现场需要随时进场 工程竣工日期:根据各单项工程竣工时间定第四条:质量原则 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人工工日 78 元进卷下浮 5% ,机械费下浮 50%
为含税价格,甲方按扣除3
41%后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6
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6
2 乙方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提报完毕工程量的报告单,每月付一次款
甲方收到报告单 7 日内核定已竣工程量,拟定质量达成原则,按核定价款的 70%支付
3 工程竣工合格后,按结算总价款付到 95%,剩余 5%作为质量确保金,确认质量无任何问题,待质保期结束后一种月内付清
第七条: 质保期为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第八条:双方责任8
1 甲方责任8
1 甲方负责每月按进度付款,如个别时间款不到位不能影响施工进度
2 甲方负责材料及时供应,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实施
3 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监督管理
并对未及时整治项目含有处分权
2 乙方责任 8
1 乙方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 乙方负责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工作
3 乙方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负责接受,材料进场负责卸车、场内倒运并负责看护及管理
对工程所用材料必须在使用前 15 日提出材料进场计划
4 乙方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