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方案1 维修条件1
有资格的人员取得维修操作资格证书,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再充装和检验的人员
维修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再充装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再充装为灭火器灌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维修条件维修单位具备的维修场地、维修设备、检验设备、人员和对维修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条件
维修能力维修单位具备保证维修后灭火器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能力
维修出厂检验维修单位对所维修的灭火器在出厂前进行的质量检验
维修能力检验对维修单位维修的灭火器,经消防产品监督部门抽取样品、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的质量检验
2 总要求2
1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 灭火器维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3 灭火器维修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
4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应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3 维修条件3
1 维修用房3
1 维修用房总使用面积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要求,且不得少于 80m2o3
2 维修场地、设备、环境应满足生产工艺及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应独立设置水压试验室、灌装充压室、零部件仓库和成品仓库,维修场地布局应合理
4 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区域必须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区完全隔离
2 维修设备3
维修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以下的要求
1 拆卸、组装设备必备3
2 清洗设备必备3
3 干燥设备必备(水基型灭火器除外)3
4 干粉灌装设备干粉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3
5 添加剂混合灌装设备含添加剂的水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