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风险点汇总《劳动合同法》于 2008 年就已经颁布生效,《劳动合同法》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进行修法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劳动法》于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修改的决定
可以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也在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而不断地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服务市场的完善使劳动者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与难易度有所放宽,任劳任怨的想法在劳动者身上有些动摇
更随着法律援助向劳动者的倾斜使得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有所下降,作为企业一方有必要紧随劳动法领域法律发展的步伐不断完善企业的用工制度,以减少应诉所带来的诉讼成本,进而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
序号风险点1招聘歧视2违规担保3未如实提供就业情况4用人单位违反告知、保密义5聘用未解雇或者存在竞业限制人员6未区分特殊招聘群体7入职审查程序不充分8规章制度不合法9用工主体违法10试用期长短违法11试用期违法解除12试用期其他违法行为1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4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16考勤、请假制度不完善17工资支付违法18随意自主调岗19未缴纳社会保险20以雇主责任险代替工伤保险21加班时间过长22未支付加班工资23以调休代替加班工资2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作制未报批25无带薪年休假序号风险点26未给予职工医疗期27病假不支付工资28违反三期女职工用工保护29违规设置劳动合同终止情形30自动离职不重视31辞职审批32因高管辞去职务而解除劳动合同33滥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34滥用“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35滥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36未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37经济性裁员38违法解除39违法约定违约金40职工培训问题41服务期限问题42竞业禁止问题43滥用劳务派遣44同工不同酬45